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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全国诊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职教诊改〔2020〕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20〕38号文件要求,现将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采集是提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决策管理能力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好数据采集有关工作,确保平台数据准确及时上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由各部门正职领导担任数据采集负责人。

二、平台登录

2019年数据采集使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网络版,登录方式一:内网:http://138.1.2.23,外网:http://cjpt.hbjd.edu.cn/(临时);登录方式二:登录学院智慧校园——点击数据平台进行登录。

三、工作安排

(一)数据采集

1.数据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数据源表采集,采集时间9月17日——9月25日;第二阶段:其他数据表采集,采集时间9月28日——10月4日;各阶段数据采集任务及时间安排详见“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各部门选聘一名熟悉部门业务、认真负责的老师作为“状态数据采集信息员”加入“2020数据采集工作群”。

3.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本次数据采集时段为: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数据分析

各专业在数据填报完成后需基于平台数据做专业数据分析,并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数据分析报告,于10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同学院数据一同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三)采集管理

1.学院将对各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2.数据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教务处咨询,咨询电话:8769870。

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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